第27章

    没能拒绝那台电脑,高胜很有负罪感,即便拥有了梦寐以求的东西他也不见得多么高兴,毕竟他时刻都记着林惊蛰还在申市欠下了七十万的欠款呢。

    那笔钱都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还清,现在又花钱为他们买电脑,高胜闷闷不乐,谁知正在此时,他们兴趣小组的组长吴王非和副组长粱皮还一并找上了门来。

    这两人都是对着陌生人立刻安静如鸡的性格,但只有组员之间相处且聊起自己擅长的领域时却总是灵感喷涌眉飞色舞,吴王非鸡贼地打听:“高胜,你那个长得特好看的朋友,是不是很有钱啊。”

    高胜不欲搭理他们:“无可奉告。”

    “别啊!大家好歹都是同壕战友了,一起奋斗了那么久,你不看我的面子也得看代码的面子嘛。”吴王非死缠烂打,“他一看就很有钱,几万块居然给得那么爽快。还肯给你买电脑,这证明他是个睿智又不老思想的人,咱们把他也拉入伙吧。”

    高胜有点不高兴:“你什么意思啊?要坑他是吧?”

    粱皮要稳重一些,他推开满嘴没好话的吴王非亲自上场,内容就冷静有条理多了:“我们不是这个意思。高胜,兴趣小组建立了那么长时间,你对我们还没有了解吗?咱们现在研究的那个架构有多特别有多超前你比我们更清楚。”

    高胜闻言沉默了一下,兴趣小组里现在正在研究一个于他而言超级厉害的议题,是一个架构大到堪比教学材料内各种案例的程序,主要内容是实时传讯,有借鉴一点国外现在很流行的网络沟通模式,但创新开辟出了全新的内容。

    这对已经初步了解计算机规则的高胜来说实在是太精妙太神奇了,于兴趣小组内的其他人而言也同样意义深远,大家每天废寝忘食地开会探讨,在有限的可以使用机房的时间内争分夺秒地实现自己的构思,每一个微小的进步就能让他们热血沸腾欢呼雀跃。

    吴王非是这个项目的主要组织人,他对这个倾注了所有人心血的成果抱有厚望,且一直十分笃定大家研究的东西将会推动互联网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据说现在国外的电脑已经比较普及了,稍微有经济能力一些的家庭都已经购入了设备,海外也成立了许多专业研究互联网科技的公司,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前景喜人。

    可他的踌躇满志,在国内却遭遇了无数冷水。

    吴王非比高胜大两届,这个程序的概念他是两年前提出来的,从提出来时起就试图找到有能力扶持自己深入研究的合伙人,到现在团队都已经基本组建好了,合伙人却始终没有踪影。

    他不善言辞,门路也窄,提出的理念别说陌生人了,就连家人也完全不支持。在很多人看来,他所说的那个庞大的虚拟世界完全就是无稽之谈,都不用深入研究,最浅显的逻辑都讲不通。虚拟世界的构成需要人吧?他所说的庞大的虚拟世界更是需要千千万万的参与者,但一台电脑多少钱?国内现在的平均收入是多高?能买得起电脑的又有几户人家?

    就这么点市场份额,估计卖早点的客户群都比这大,谁愿意往里投钱谁才是冤大头。

    鼓起勇气毛遂自荐几次却接连遇冷后,原本就不擅长言辞的吴王非更加恐惧与人交往了,他很孤独,几乎到了四面楚歌的地步,所有人都对他的坚持抱有强烈的质疑和恶意,且不遗余力地想要打消他的信念,家人更是已经为他铺好了未来要走的路——毕业之后就进单位上班,然后结婚、生子,像所有普通男人那样过完一生。

    在这种对比之下,林惊蛰这个愿意斥巨资给朋友购入电脑的存在简直就是一条救命稻草。

    粱皮的处境和吴王非相似,他俩以及兴趣组里的组员们几乎已经将自己所有的零花钱投入了这个程序开发里,但仍旧是维系艰难杯水车薪。他们坚持了太久,面对种种困境已经精疲力竭,倘若再不能找到一个资金雄厚的合伙人,很难说他们还能接着将这个无妄的梦做上多久。

    粱皮道:“M国都可以做到,凭什么我们不可以?85年的时候国内有几台电脑,现在有几台?谁敢说电脑以后不会变成全民工具呢?我们都对这个项目有信心,不是吗?这会是一场伟大的事业,一旦成功,我们会成为谱写历史的人!”

    高胜确实潜意识里觉得这一事业可行,但同比巨大的风险让他实在不想将林惊蛰拖陷其中。互联网企业虽然在国外已经开设了不少,且初具规模,但不得不说现在的国内还一家像样的都没有。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许会尝到美食,但更多时候,这一口要抱着必死的信念咬下去。

    吴王非双手抱膝蹲在床边,姿态随意到有些邋遢,穿着也是不修边幅,他面色疲倦,双眼中却迸发出强烈的光彩——

    “第一次工业革命,人类使用机器。第二次工业革命,人类使用电气……那么多次工业革命把世界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你不觉得,新的工业革命就要开始了吗?”

    吴王非说着,声音甚至颤抖了起来:“我已经能看到那个时代了,所有人都可以用我们的互联网足不出户知道全世界的东西,交流、学习、娱乐、甚至用它解决衣食住行!”

    “这得至少一百年以后吧!”高胜被他这副痴痴的模样搞得哭笑不得,但毫无疑问的,他被说动了。

    不说加入,提一提应该是没大碍的,高胜觉得林惊蛰比自己聪明那么多,在这方面必然会有全新的思路,说不定能打破现在兴趣小组里所有人都无能为力的僵局。

    他踌躇良久,叹了口气:“行吧,我去提一提,但只是提而已,我会把所有风险都告诉他的。”

    “那当然!”吴王非闻言立刻跳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我对这个项目最了解!你放心!再想找合伙,我也不会坑人家,你那个哥们是个好人,我心里有数!”

    *******

    元旦过完半个月之后,燕市大学就放了假,连带燕市的诸多高校,学子们如同归巢雏鸟,立刻走空了一半,林惊蛰回群南之前,特意让方文浩带着自己去买了一些东西。

    燕市和郦云不一样,这里流行的东西至少要四五年后才会传入那座位于南方的小城市,又由于交通便利传输及时,物资也相比较后者要丰富许多。林惊蛰在这买到了一些品质不错的温补药材,比如人参党参西洋参之类的,又去商场,买了几条款式新潮漂亮的裙子并几样精致的首饰。各色送给中年男人绝不出错的烟酒当然必不可少,买完这些,他才有空去给自己挑东西。

    他上辈子起就有个习惯,新年穿新衣,小时候外公给他留下来的,长大后没人给他买,他就自己买。

    那个他逛得比较熟的城北的高端商场现在还没开门,方文浩带他来的是城东最热闹的商圈,这里现如今云集的品牌也很不少了。国内经济复苏得很快,有钱人一夜之间就如同雨后春笋冒得遍地都是,那些国际化的牌子稍微有远见一些的,早些年都已经进入了国内市场。

    城东这块地方大概是方文浩他们这伙人平常的聚集地,带林惊蛰来逛的这会儿功夫,他已经同好几个脸熟的朋友打了招呼。

    林惊蛰穿着白色的,周妈妈买得特别长和宽松的羽绒服站在他旁边,羽绒服高高的立领几乎将他的脸埋住,十分显小,旁人问起来,都以为林惊蛰是方文浩的哪个远房表弟。

    到后面被问候得都有些烦了,林惊蛰索性让方文浩跟朋友坐在商场里喝茶,自己去逛。

    他穿衣服不挑剔牌子,只是目光难免老成,喜欢那些看起来比较成熟休闲的衣服。逛来逛去,便扎根在了一家风格清爽的男装店里,自己看了几件,又给高胜他们挑了几件。

    只是高胜他们的个头最近好像又窜了,大概是因为周妈妈那些炖汤的缘故,这几头牲口现在的身高已经突破了前世的最高值。拿着先前的码子,林惊蛰回忆了一下不敢确定合不合适,正迟疑着,就听到身后一惊一乍的声音:“林惊蛰?”

    他拿着衣服刚转身,就对上了胡少峰的视线,胡少峰跟猴子似的偏着身体梗着脖子,见真是他,脸上露出个笑来:“惊蛰弟弟,真是你啊,我看后脑勺就觉得像!”

    林惊蛰的后脑勺长得十分特别,尤其他头发还短,更是一览无余。连带他纤细的脖子和瘦削的肩膀身体,往那一站,修长挺拔,从背影都能猜到正面俊俏的面孔长什么样。

    大家都是合作伙伴了,互相之间关系也缓和了许多,胡少峰这样打招呼,林惊蛰就露出了一个笑容来:“少峰哥,好巧。”

    又看向那道和胡少峰形影不离的身影,笑容收敛了一些:“肖总。”

    两道称呼之间亲疏立现,肖驰看着林惊蛰客套的表情,抿了抿嘴唇,心中“!!!!”着,面上丝毫不显:“林总。”

    林惊蛰看着那个跟在两人身后的姑娘,这姑娘长得很漂亮,亭亭玉立的,就是气质有些冷淡,站在肖驰身边,女朋友?

    他问:“这位是……?”

    那姑娘点了点头,肖驰道:“我妹妹,肖妙。”

    肖驰介绍完,目光一瞥,落在了林惊蛰因为挑衣服而随手放在脚边的几个包装袋上,这几个包装袋上的品牌他刚才陪肖妙逛过,林惊蛰买了那么多,送女朋友?

    太骄纵了!真是一点原则都没有,不像话!就不能让她自己买吗?还亲自来挑选,男人的尊严呢?!

    肖驰心里莫名的气不打一处来,他最讨厌逛街和买东西了!要不是肖妙最近因为祁凯回燕市心情低落,他连妹妹逛街也是不陪的,他觉得一个堂堂男子汉站在货柜面前挑挑拣拣非常的没有男子气概!因为试完衣服大庭广众之下还得照镜子!所以他的衣服都是肖妙给买的!

    肖驰半晌才从那几个袋上的英文字母上收回目光,回过神来,便对上了林惊蛰少有专注的打量的视线。

    ??

    他悄悄站得笔直了一点。

    林惊蛰突然发现肖驰的身高好像和高胜差不多,只略微高和肩宽了那么一点点,他能穿的衣服,码子给高胜他们应该也正合适。

    他这么想着,便开口求助:“肖总,你穿多大码的外套?”

    肖驰一愣,回以疑惑的目光,林惊蛰想了想索性提了提自己手上那件皮夹克:“这样,肖总,你套一下这件外套行吗?”

    肖驰:“???!!!”

    他清了清嗓子道:“行。”

    然后将耷在手肘处的外套丢到胡少峰怀里,上前接过林惊蛰手上那件皮夹克套上了。

    皮夹克裁剪非常精致,正是时下流行的款式,软软的皮料质感惊人,更是衬得他肩宽腰细身姿挺拔。

    林惊蛰非常满意这个效果,点了点头,问他:“这衣服穿起来怎么样?”

    太舒服啦!太舒服啦!哪里都刚刚好!你真是太有眼光啦!随便一挑就挑到了正正好适合我的尺码!

    肖驰心中泛起一道甜甜的波,他对着镜子左照右照,连带表情都柔和了许多:“很舒服,大小刚刚好。”

    便听林惊蛰道:“行,那就这件吧。”

    肖驰虽然不明所以,但十分惊喜,这尺码明显不是林惊蛰能穿的,对方突然送衣服给自己?

    他突然觉得这件衣服真的太好穿了,穿得他浑身都特别舒坦。

    肖驰立马来了劲儿,他目光在旁边的货架上扫了一眼,锋利如刀,眼疾手快,蹭蹭蹭几下就抓出来几个衣架,将上面的衣服丢到林惊蛰怀里:“你也试一下。”

    林惊蛰心说莫非他也要买衣服送人么?肖驰丢来了一堆衣服,他有点为难,但先前人家帮了忙,他总不好回绝。

    因此只好从背心到开衫一件件试了过去。

    肖驰十分爽快,几乎是他试一件就点头示意售货员包起来一件。

    试到最后林惊蛰都有点虚脱了,他刷卡付掉了那件皮夹克的款,礼貌地站在那里陪肖驰结账。

    肖驰那堆衣服结账结了有好几分钟,装了好几个袋子,营业员包装好后,林惊蛰便想拎着自己结账的皮夹克朝肖驰告辞。

    但一只瘦削的大手突然横空窜了出来,抓住了纸袋的手柄。

    肖驰抓着袋子,垂首温声朝他道谢:“林总,多谢你,这个新年礼物我很喜欢。”

    林惊蛰茫然地看着他拎走了本该属于高胜的外套,然后就这么丢下一柜台已经结账的衣服走了……走了……

    走了……

    林惊蛰:“????”

    高胜过年穿什么?!

    胡少峰:“????”

    如果没搞错的话林惊蛰的意思应该是请他肖哥帮忙试一下衣服的尺码吧?莫非是自己理解错了?!!!

    肖妙:“???”

    怎么回事?刚才这个挑衣服挑得兴高采烈的家伙是刚才在女装店百无聊赖的那个?!

    肖驰:“……”

    肖驰心里美滋滋,他最喜欢买衣服了!

    第三十六章

    年前,

    大家终于得以动身启程。

    主要还是周妈妈有些舍不得燕燕市每天日进斗金的摊位。梧桐大学的学生差不多都离校之后她便换在了老城区摆摊,

    营业额仍十分可观。越接近过年,

    居民区附近的摊位市场就越热闹起来,卖燕市传统小吃的、摆摊算卦的、贩奇奇怪怪的药丸的、炮仗摊(现如今的燕市还没有禁烟禁火)、剃头拔牙修脚什么生意都有,但凡是个生意,

    他就能赚钱。个体市场之繁荣已经初现端倪。

    因为赚了不少钱,周家爸妈尤其大方,孩子们回去的路费全部包圆,

    买的还是卧铺车厢。跟这对长辈和一群哥们在一起,

    林惊蛰这次可以说是一点行李的边儿都没沾着,回去的路上全程高枕无忧,

    直到下车也没能吃完周妈妈带上来的零食。

    火车坐到群南,还得转一程大巴回郦云。郦云这种小城市,

    不少居民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几乎焕然一新的周家夫妇刚一上车就被人认了出来。

    衣锦还乡这个词而不是说假的,

    不论现在还是以后,不论真实情况如何,在外奔波工作的人们回到家乡之前都会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好一些。周妈妈现在有钱了,

    燕市的摊位每个月至少能给她带来三千元以上的收入。她柔顺善良,

    心里却也是憋着气的,回来前她给自己和丈夫买了新衣服,被林惊蛰拉去烫了头,冬天的群南没有那么冷,她穿着新潮的羊绒大衣小高跟鞋,

    配着燕市现如今流行的有些申市小资味道的卷发,看上去完全不是那个当初在暖瓶厂里素面朝天的女工了!

    老熟人们先前甚至不敢相认,等确定了是他们之后十分意外。聊了两句,才知道这对夫妻原来是去燕市做生意了,看这模样明显赚了不少。

    车当中有几个去省城置办年货的暖瓶厂老职工,开始时不敢说话,但后头聊到下岗的事情,见周家夫妇俨然已经不将此放在心上了,这才多少带着意外和钦羡地开了口。

    车上聊得热火朝天,多是郦云和群南的一些时事,林惊蛰闭眼假寐,跟着听了不少。

    群南早前抓走私的那场地震仍让人心有余悸!

    余震甚至波及到了燕市,可想而知震源中心的群南有多么沸腾,管理层和政策的变动让生活在这里的居民都明确感觉到了不同。

    几个在群南工地打工的同乡满脸无奈:“明年大家打算一起去临省找工作,今年群南的工地明显不好做了,有几个工地盖着盖着就烂在了那里,我们倒还好,那个谁谁谁,他在齐清地产的南国公寓盖房,要不是大家一起闹,差点连今年的工资都拿不到。”

    林惊蛰闭着的眼睛睁开条缝,朝那边扫了一眼。

    但这话题只是被无意中提起,很快的,内容又转到了周家父母的身上,他们被暖瓶厂开除的事情当初动静不小,导致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各大工厂内的职工都风声鹤唳,谈股色变。

    “其实根本一点事情都没有!王占他们一家也炒股票,我们一个车间那个姓刘的,大家谁不知道,除了你还让谁下岗了?”一个暖瓶厂职工撇着嘴道,“厂长他就是瞎干,谁还不知道他啊,还有冯远郎他们一家,为了一套房真是良心都不要了,当初他跟你多好啊,一天一天天下棋蹭饭,结果翻脸就不认人。”

    冯远郎就是那个指认周父去申市出差时炒了股票的工友,提起他周父难免有几分黯然。

    “不过这样也好,厂长老看你们不顺眼,再干下去也没意思。你说你们一块去了燕市,现在过得多好,啧,这鞋子真好看,怕是得好几十一双吧。”一个穿着红布棉鞋的中年女人有些羡慕地看着周母脚上的缎面高跟,摇头道,“冯远郎他们还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呢,你猜猜厂长怎么对的他?”

    迎着一群人好奇的目光,那中年女人险些笑喷出来:“就一楼西面围墙那边那间,又没光又临走道,才五十平方,谁都不乐意要,厂长就分给他了!他夫妻俩还是双职工呢,结果最后一个屁都没敢放!”

    众人好笑之余也不免唏嘘,不过说坏话这种事情绝对上瘾,聊了一路,临别时大伙还意犹未尽。

    胡玉夫妇和邓麦夫妇已经等在了车站里,终于等到了人,都是一拥而上地帮忙拎东西。邓丰收开着局里的大车来帮忙拉行李,认真说来也是公车私用了,好在这年头大伙不讲究这个,寒暄一番上车后,胡玉抓着林惊蛰瘦削的手,有些心疼地试探道:“咱们直接回家?”

    林惊蛰知道她这是担心勾起自己的伤心事。不过其实回群南前沈眷莺找过他,还很郑重地邀请他一起过这个新年,但思来想去,林惊蛰还是拒绝了,前世的那些经历让他现在犹如惊弓之鸟,他很怕自己的靠近会再次给这个现如今尚算美满的家庭带来伤害。

    沈眷莺很失望,回去后林润生又来了一趟,虽然看起来严肃,眼睛却红红的。知道他的真面目后林惊蛰已经不害怕他的横眉冷目了,拒绝的话也是踌躇了半天用尽量委婉的方式表达的,但即便如此,看林润生回去时的模样,也明显是要大哭一场了。

    想到自己那个奇怪的爸爸,林惊蛰油然而生一股无奈,他朝同样谨慎的胡玉笑了笑:“我先回花园路的房子一趟,那么久没住人了新年应该打扫一下,给外公上完香我再去胡老师您家。”

    “哎!哎!好!”胡玉立马喜笑颜开,同样挤在车后座的高胜他爸翻来覆去地摩擦林惊蛰带回来的茅台,嘴也险些咧到耳根,“早点来!我带了好多炮仗,让你和高胜玩个够!”

    林惊蛰目光复杂地看着这个严格说来已几十年没见的叔叔,此时后世那场一死一伤(高胜父亲死亡,周海棠的父亲重伤截肢)的惨剧尚未发生,高胜的父亲高长远现如今正当壮年,体格强健,精神奕奕。

    林惊蛰点头道:“好。”

    郦云的车子相比较一年前也开始多了,尤其靠近富人区花园路,只有老房还是一成不变,巍然不动地立在那里。许久没回来,院子却并没有失去秩序,整齐的草皮和园景显然有人定时过来打理。这事儿不是杜康吩咐的就是邓麦他父亲帮的忙,林惊蛰开门进去,嗅着那股因为长久不通风通气产生的轻微的霉味,飘着的心一点点荡悠回了原地。

    这半年来,他觉得自己过得一点真实感都没有,他甚至时常会觉得,会不会现在他所经历的一切只是一场大梦。也许有一天梦醒了,他睁开眼睛,就会发现自己仍是那个躺在燕市高层公寓里,每天除了谈项目出差开会外过得没有一点滋味的loser。

    他挽起袖子耐心地打扫了一遍家里,又掏出外公的灵位供奉上香,磕头祭拜。

    他知道外公这辈子也许做错了很多东西,但他已经不想去深思了。这是在他人生路上烙下最深烙印的家人,无论如何都抚养他并给予了他一个可遮风挡雨的家,记忆中对方的慈祥关爱和呵护都不是假的,只能说人这一生,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无奈吧。

    *****

    高胜家里一伙发小高堂齐坐,林惊蛰带回来的茅台是从方文浩那搂来的,他不嗜酒,就便宜了三家爱喝一杯的爸爸。茅台酱香浓郁,甘冽醇厚,入口生津,回味悠长,酒徒们完全抵抗不了这样的糖衣炮弹,就着周妈妈的凉拌猪头肉一不小心酒喝多了,酒后吐真言,相互倾诉自己这一生的辛苦不易,聊得热火朝天。

    林惊蛰到时高父都快说哭了,显然工地每天几十块的高薪不是那么容易拿的,每天起早贪黑还得和老婆两地分居,他真的很苦。

    林惊蛰听了两耳朵,就被嫌弃老男人话题的周母塞了一盘猪耳朵推进房间去了,小孩们都在里面,这群朝气十足的花朵可千万别被一身酒臭的老男人给污染了。

    不过高胜家里的房子隔音不咋地,背靠着大门挑了片肥肥的沾着辣椒油和香菜葱花的猪头肉塞进嘴里,后续的内容还是被林惊蛰给听到了。

    高父道:“唉,今年群南的工地不好做,好多楼盘项目都停了,我的那群工友都说明年要换个城市,可能要走得更远了。”

    “长远啊!”周父的声音响了起来,“你这样一个工地一个工地的跑,累还不说,关键是不稳定。我和丁香(周母)之前就商量过你的事,我俩现在在燕市摆了个摊子卖吃的,生意很好,也有些赚头,打算明年扩大规模,搞个店面起来,雇几个人,弄得正规一点。”

    听声音像是喝了口酒,顿了顿,周父有些小心地接着道:“现在做生意是真的赚钱,就是累,有时候客人太多也顾不过来。找别人我们实在不放心,丁香就让我来问你,你有没有兴趣跟我们合伙一起干?”

    “这!”高父有些吃惊,“我咋干啊,我都没做过生意,给饭店打工我也没经验啊?”

    “不是让你打工,是咱们合伙,一起盘铺子请员工,年底你拿分红那种。”周父道,“唉,要不是实在没办法我也不会朝你开口,实在是外面的人信不过啊……”

    巴拉巴拉巴拉巴拉……

    林惊蛰不听了,他收回耳朵,哼哼了几声小调的,心情轻松地嚼着肉走到床边坐下。

    床沿坐着的邓麦正在看书,是林惊蛰大一的某本教材,他看着好像还挺有意思的,感觉到林惊蛰过来,仍专注着没抬头,只是朝旁边挪了挪,给林惊蛰让出了一个宽裕舒适的位置。

    南方没有暖气,屋里比外头还冷,哥仨都穿着一模一样的外套,林惊蛰给买的。

    那件皮衣被肖驰莫名其妙一脸理直气壮地拎走之后,他没辙只好照着给肖驰试的尺码重新挑了三件,三个发小一人一件。不过肖驰的身高似乎还是比三人要高了一点,被他穿得玉树临风英俊挺拔的皮衣就是最高的邓麦穿来肩膀也稍微大了一些,且没那么好看了。

    林惊蛰斜眼看着三人琢磨了半天,想来想去,只能将原因归纳于脸。

    邓麦他们虽然长得也挺帅,不过五官明显没有肖驰精致立体,发型也没人家那么洋气。

    虽然肖驰这个人奇奇怪怪的,但对方外表上的优势凭良心说还是得承认的,尤其那一头卷卷,林惊蛰刚开始还以为是烫的头发,后来才知道居然是自然长的。自然卷林惊蛰见过不少,但卷成肖驰这个样的着实不多,肖驰的卷发并不是那种小弧度的钢丝形,而是蓬松的,柔顺的,直到发梢才出现弧度的大卷,有点类似后世公司公关部里那群员工十分追求的样式,为了卷成这样,那伙人甚至能每天五点钟起床洗头。

    唉,挺好的人,怎么就是个傻子呢?

    林惊蛰尤其奇怪方文浩对对方无时无刻甚至话语里都能听出来的敬畏,据说肖驰在他们的圈子里还很有些威望来着,这些人信奉他什么技能啊?

    套圈?

    邓麦已经从那个短期的补习班毕业了,最近这段时间正在整理笔记消化自己之前学到的知识。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他现在朝鼻子上架了一副框架眼镜,平光的,原本一身的痞气竟然因此被遮掩了不少,镜片后头的目光都柔和了起来,笑起来也不跟以前似的吓人了,只是看着更加不好对付。

    林惊蛰吃了半盘猪头肉,给邓麦解释了五道题,等待了很久,回郦云这一路上都表现得心事重重的高远终于鼓起勇气找来了。

    他搬了个小马扎,坐在林惊蛰对面,说了自己现在在学校参加的兴趣小组,和小组组员们已经坚持研究了很久的软件。

    他十分忐忑,见林惊蛰听得一脸认真,又好像担心林惊蛰真的会被自己说动,马上什么不好开发啊,不好盈利啊,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项目的弊端。

    确实,互联网在现如今的国内还只是一个刚被提起还没有具体概念的东西,燕市啊申市这种大城市还好些,换到郦云,很多人连电脑是什么东西都没听说过。一中这种郦云最高学府,也不曾拥有这种留存在传说当中的机器,极其稀少的客户群注定了这一行业未来的路将会极其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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