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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这个院子姜鹤也住了近十年,屋子的间数和摆设,甚至连竹林的每一根竹子,他都熟悉无比,就算闭上眼,他也清晰地回忆起这里的点点滴滴。

    而日,他就要离开这竹林小院前往落日森林了。

    姜鹤微微抬眼,突地瞥见了远处那竹林小径上的一抹小小的人影。

    那是个身形修长的男人,黑袍加身,乌黑的发丝在晨间的微风中翻飞,纵使相隔很远,也依旧窥见那不俗的俊美容颜。

    他宛如在家后花园散步似的,闲庭信步缓缓而来,浑身都透着矜贵之味,却也带着无法忽视的疏离,就好似他并不属于这世间,而是另外一个常人所触碰不到的世界。

    只这一眼,便叫人明白,原来所谓眉目如画,当真不是一句空谈。

    姜鹤不由得看得痴了,待男人走到跟前,唤了他好几声,他才突地回过神来。

    顾行歌眉眼带笑,“小师叔看什呢,竟是看呆了,我叫了半天也回不过神来。”

    姜鹤看什,顾行歌不知道?

    他元神强大,早在走上竹林小径时就察觉到了姜鹤的目光,一路走来,姜鹤的目光就未曾从他身上挪开过,明显是看痴了。

    顾行歌早就知晓己容貌过于艳丽,不论是男是女,总会被他的脸吸引,以往他只觉着这张脸碍事,也觉着那些以貌取人的人极其肤浅。

    只是如当盯着他看的人变成姜鹤,他倒认为有一张好看的脸也许并非坏事。

    姜鹤被顾行歌戳破,面上隐隐带了些红,但他向来是心非,决计不会当着顾行歌的面承认心中所想,“看风景,我以前未发觉,原来我这竹林小院的早晨竟是这样美。”

    顾行歌心好笑,但也并未当场否认姜鹤的面子,只是转身望着竹林,顺着他的话道,“我也觉着这边早晨的风景甚是好看,不过惜,我即将山,这般美丽的风景,再要看到恐怕也是半年之后了。”

    姜鹤望望竹林,又回头望着己住的屋子,半响才扬起个笑,“古有云,男志在方,我虽是喜欢这竹林小院,但也不愿意一生偏安于这一隅,这世界之大,我总要去见识闯荡一番,叫天人听听我姜鹤的名号,方不虚来这世界走一遭。”

    叫天人听听我姜鹤的名号。

    这是何其狂妄且大的话,就连当初的顾行歌,也未曾在山前说过这种话,当然此后他凭借着己的实力做到了这一点,叫整个修真界都知晓了他顾行歌的名字。

    那也已是近三十岁之际了。

    眼的姜鹤才多大?

    十五,半年之后十六。

    这个年纪的他甚至都算不上一个男人,只用年二字来形容,偏偏就是这样的年,拥有着男人都不一定会有的胆量和魄力。

    这世上有多人,敢像姜鹤这般信?

    上辈子他从不曾了解过姜鹤,这辈子和他相处越久,他越体会到为什姜鹤会被誉为天才,就算撇去喜欢这一层情愫而言,姜鹤也是一个值得叫人刮目相看的存在。

    也正是这样,顾行歌了解他越多,越觉得他耀眼。

    这样耀眼的人,只是他的。

    姜鹤那句话说得好,只有拥有足够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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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才守护己想守护的人。

    他要加快修炼速度,将己的实力提升到和上辈子一样,只有这样,他才护得住姜鹤,才叫那些个敢觊觎姜鹤的人都收起腌臜心思。

    “小师叔,先用早膳吧,用完我就该去和二长老集合了。”顾行歌提起手中的食盒,笑得很是温柔。

    姜鹤这才发现顾行歌手上还提了东西,他说他为什起这般早,原是去了饭堂买早饭。

    两人用过早膳,姜鹤还特意洗了个澡,将行李稍稍收拾一番,这才和顾行歌一起走竹林小院,去宗门外和秋艳君会和。

    倒不是姜鹤不想去明月峰找秋艳君,只是一想到云也在明月峰,他发时很会被云见到,姜鹤就打消了这个想法,和秋艳君约了于宗门门集合。

    他去落日森林一方面是为了历练,另一方面,便是想躲避云。

    他还记得在梦里,云好像一开始就知道所有的事,所以她在最开始就接近顾行歌,对顾行歌千般万般好,替他头,如此这般成了顾行歌身边最亲近的人。

    而照现在的情形来看,云摆明了对顾行歌没安好心,她接近顾行歌,肯定是知道顾行歌天选之子的身份,不然无法解释她为什要对顾行歌处处关照。

    什病相怜,这种借只有傻子才会信。

    这世上所有的爱恨情仇,最后都以用两个字来总结——利益。

    这是古剑告诉他的道理,也是他一直相信着的真理。

    所以为了不让梦境重现,他必须减云和顾行歌见面的机会,只要没了云这一环,那日后顾行歌屠戮无极剑宗这件事的概率便大大减。

    退一万步说,如果这件事真因各种机缘巧合无法避免,姜鹤也已尽了全力。

    他之所以带顾行歌去见秋艳君,就是希望秋艳君在顾行歌心里留一个好人的影子,叫他日后不会对秋艳君无情杀手。

    如果以,他希望和顾行歌成为亲密无间的友人,而不是刀剑相向的敌人。

    【作者有话说:小顾:亲密无间的爱人,不是友人。

    姜鹤:哦。】

    第30章 我以和顾行歌住一个屋

    落日森林位于东方,就算是御剑而行,离无极剑宗也有一日多的路程。

    三人于傍晚到达落日镇,落日镇是离落日森林最近的城镇,去往落日森林的修士,大多都在这个地方歇脚。

    姜鹤一行人奔波一天,决定在此落脚,歇息一碗,明日一早前往落日森林。

    秋艳君不是第一次到落日镇来,她亡夫的坟墓在另一个方向,她一般也是第一日在此落脚,第二日再循着和落日森林相反的方向而去。

    一行人进城时已是入夜,太阳的余晖都消散了个干净,清冷月光映照大地,本是有些凄凉的光线,却因城内人类生活的气息而变了味。

    城内房屋影影幢幢,街道两边挂满了红灯笼,也摆着不摊子,食物的香气和酒气混在一起,飘荡在每一寸空气中。

    除此之外,小贩的叫卖声和孩童的嬉笑玩闹此起彼伏,热闹至极。

    姜鹤是第一次山,从未见过这副场景,一时之间所有的心神都被吸引了过去,

    他一时看看左边卖灯笼的摊子,一时又望望右边卖糖葫芦的小贩,眼中充满了新奇。

    顾行歌见他这样嘴角微勾,心情也很不错。

    不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见过的姜鹤都是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明明还是个十五岁的年,却偏偏要像七老八十岁的老人一般端着架子。

    直到这一刻,他终于是从姜鹤身上看到了属于十五岁年该有的心性。

    不过顾行歌确实没想到,只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一番俗世景象,就叫这个高高在上嚣张跋扈的小师叔露这般新奇不止的模样。

    不过想来是从小如此的缘故,尽管那眼里都快发光了,姜鹤仍旧是未露半点失礼的仪态。

    其实若不是秋艳君在跟前,说不定姜鹤已经东跑跑西走走,人影都看不见了。

    说到底也不怪姜鹤这兴奋,他从生开始就一直生活在无极剑宗,从未踏过宗门一步,这种人世间极为平常的场景,对他而言却是人生头一遭。

    试问生活在山间,夜晚时分不是修炼就是睡觉的人,在人间突然发现原来夜晚除了修炼和睡觉,还有这样的风景,还有另外一种多彩迷人的生活方式,这怎叫姜鹤不稀奇?

    秋艳君带着两人到了一家客栈门,那肩膀上搭着白布的伙计很快便迎了来,“几位客官是想打尖还是住店呢?”

    姜鹤头一回,不懂打尖和住店的意思,更不懂两者有什区别,只是把目光投向了秋艳君。

    秋艳君对着伙计昂昂头,“住店。”

    “诶!好嘞,客官您几位里边请!”伙计把白布从肩上拿来,在腿上拍了,伸手做了个欢迎进门的动作,还不忘对着里面喊,“三位客,住店!”

    等姜鹤一行人走到了一楼掌柜那,他还踮着脚往里面望了望,“这三位长得真是好看,尤其是最后面那位公子,怕不就是说书人中的那人中龙凤!”

    “好看,真是好看!”伙计砸着嘴又肯定地说了两句,把白布往肩上一搭再次迎客去了。

    柜台后的掌柜是个胖子,身材臃肿,脖子上堆着层层叠叠的肉,脸上的肥肉都快把眼睛给挤没了,见秋艳君三人过来,便嬉笑着问道,“客官是要住店哇?”

    秋艳君点头,“三间上房。”

    胖掌柜低头拿本册子翻了翻,几息后抬头道,“不好意思,本店的上房只剩两间了,要不您后面那两位公子住一间?”

    秋艳君回头看看姜鹤,又越过姜鹤看了眼顾行歌,眉头皱得死紧,“不行!必须三间房,你这除了上房还有其他房间吗?”

    胖掌柜又低头翻了翻,“客官,不是我不想做您生意,但实在是不好意思,本店就只剩最后两间上房了。”

    秋艳君闻言转身要走,“那我便再换个客栈吧。”

    胖掌柜及时叫住她,“这位客官您留步,实不相瞒,就算您日去了别家,结果怕是也和我这里差不多,说不定比我这都还不如。”

    秋艳君步伐顿住,有些犹豫。

    胖掌柜趁热打铁,“日是我落日镇每年一度的花灯节,有很多人慕名而来想要一睹究竟,因此许多客栈都客满了,若你了这个门,怕是一会连歇脚之地都找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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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艳君往日去祭奠亡夫,都会提前一天走,这回是为了等姜鹤,故意将时间往后拖了一天,因此以往也没遇见花灯节,更没有客满的情况。

    现在想想,日落日镇的人,倒的确是比以往要多得多。

    胖掌柜接着道,“我看您身后这两位都是公子,住一间房也并未有什不妥,再说一会花灯船便要游城河了,您要想去观赏的话,再晚点怕是就赶不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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