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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初华看得一愣一愣的。

“走吧,我请客。”赶走某人,唐燃冲程初华抬了抬,抬脚往外走去。

程初华回过神来,连忙跟上。

十分钟后,两人坐在小区对面一间助牛排店里,点了一模一样的川香牛排全熟,又拿了满满一桌子的甜点、水果、冰淇淋、炒饭、意大利面等不限量食物,在等牛排上桌的间隙边吃边聊起天来。

“你说你是活了三千年的长生者,那一定有很多有趣的经历吧?”唐燃撕开刀叉外的包装纸,用叉子从堆成小山状的小蛋糕堆顶部叉一块,一包圆,“不挑几件跟我说说?”

比起点心,程初华更喜欢炒饭,正从金​‌‍黄‎‎​色‌的饭粒里挑虾米吃:“我记性没这好,三千年的经历都记得。这样吧,你选一个感兴趣的朝代,我看不给你讲点历史书上没写的事。”

唐燃低头想了想,很快做选择:“那就卫朝吧,公元221年到公元369年,二十八朝里存在时间最短,但历史研究成果最多的朝代。”

二十八朝是周代灭亡之后,以大越为始,安平为终的华夏历史时间线中有史所载的二十八个朝代,整条线顺来正好有三千六百年,是中学生历史必修十二本书的重点内容。

卫朝存世仅仅五十二年,却被众多史学家誉为最值得研究的朝代。在这五十二年中,卫朝了一位谋仙,一位兵圣,三十二名著名文学家,七十九个有上百传世之作的诗人和词人。华夏第一赋、第一部 长篇、第一部戏曲作品都现在这个时代,青瓷、印刷术、□□等制造技术也在这一时期走向成熟。

除此之外,在卫朝最后一场战争中,□□被首次正式运用于战场,成效卓然,如果不是谋仙兵圣双双病故,卫朝的兵力又远远逊色于敌国,卫国绝不会这早灭亡。

简单地说,这个朝代只用“传奇”二字就完全概括。而卫朝的传奇在一千六百五十二年后的天依然在史学家和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博士后等学位的学者的论文中延续,无数人挖掘了一千多年,仍旧没有把这个宝藏朝代留的文化宝藏挖完。

“卫朝啊……”程初华微微皱眉,无法遏制地想起一些不好的往事。

“怎了?不好说

吗?”唐燃对他人的情绪变化非常敏感,当即察觉到他突如其来的不悦,“要不我换一个?”

程初华看他一眼,摇头:“不用换,不过你得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说。”听到“不用”俩字,唐燃暗暗松了气,他还是很想听卫朝的过往的。

“你天请我吃饭,就是为了打听我的过去?为什?”程初华酝酿了一会,准备了好几句委婉的提问,最后还是因为不习惯拐弯抹角选择了最直接的一种。

这是两个问题。

唐燃内心吐槽了一句,身体却很诚实地给答案:“对,但你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兴趣使然。”

“怎说?”程初华挑起一侧眉角。

“我的特殊力叫‘文韬武略’,‘武略’就不说了,看到武字你肯定懂。‘文韬’就比较复杂,我长话短说,和个人的文化素养有关。我的文化水平越高,这一力底延伸的分支——你以理解为招式,就越多,实力也越强,所以我要不停地看书提升知识储备,而历史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唐燃虽然说是长话短说,但真正解释起来字数还是比之前多了不,“我经常和特部的长生者交流,从他嘴里挖一些没有史料记载的历史故事,天请你吃饭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嗯,我听明白了。”程初华托着点头,抿嘴一笑,嘴角微微陷进去一个小窝。

他前面也笑过,但都没有这个小窝。

唐燃觉着己分析他面部表情义的素材又多了一样。

“卫朝啊,我虽然记性不好,但是对这个朝代的印象特别深刻,不只是因为卫朝那些快被盘点烂了的传奇之处,也是因为我在卫朝度过了我三千年生涯中最跌宕起伏的五十二年。”程初华开始了他的讲述,“我经历过的大事件历史书上都有,就讲一点野史都不敢记的内容吧。”

唐燃咽蛋糕,从左侧的袋里翻本子和笔,做好了记录的准备。

故事要从一个雨天说起。

第4章 追忆往事

公元229年十月,卫朝初期。

程初华挑着担子站在城门前,与其他样要进城的人一起排队。

他起得早,又蹭上了隔

壁大爷的牛车,所以排在队伍前列。虽说有好几辆马车、十几个人因为额外缴纳进城费用插了队,但他还是赶在雨之前顺利进城,在护城河上百里桥顺数第二个桥洞方的青石地上占到一个不错的摆摊位置。

铺开草席,又多垫了一层油布,程初华从竹筐里取竹编摆件、简单的动物木雕等小玩意摆上,再专门腾一块空地放青团之类的面食和冷食,吃与玩两项生意一起做,互不耽误。

雨得很大,噼噼啪啪砸在桥面上,在桥洞底听着跟打雷似的格外真切。暴雨阻挡了一些常到百里桥附近吟诗作对的文人才子的脚步,但在桥的周边讨生活,或者讨生活途中需要经过百里桥的人一如既往地迈着匆忙的脚步从桥洞底走过。

行色匆匆的人群里偶尔有几人会在路边的摊位旁停,或是买些吃的当早午饭,或是拿几文钱买点小物件回去讨妻欢心。程初华做的就是这部分人的生意。

“大哥拿好,次再来。”用油纸包了青团和两支木钗递给一个虎背熊腰的猎,程初华熟练地讲了句场面话,低头整理油布上被翻得有些凌乱的东西。

那猎却没走,顺势在他的摊位旁边坐,翻那几个青团三一个。

“兄弟,这段时间生意不好做吧?”

“啊?”冷不丁被搭话,程初华愣了一,“是不太好做,不过像我这种挣小钱吃辛苦饭的平头百姓,好不好做也都那样。日子总是要过的。”

猎转头看着他,布满络腮胡的脸露一个粗犷却爽朗的笑容:“这话说得对,兄弟你是明白人。我这些天到酒楼饭馆送猎物,老听到那些大商抱怨年景不好,生意做不去,真金白银砸去连本都捞不回来,日子快过不去了。他也不想想他平时从咱这些老百姓身上捞了多油水,要是连他都过不去,我岂不早没了。”

程初华没有上过学,但活了一千多年,该长的见识都有,听了这话只是笑笑:“人家想的跟我不一样。我要的是温饱,但那些大商要的是钱,是万贯家财,挣的对他来说就是亏了,一亏,人心里难受,不就觉得过不去了吗?”

“诶,兄弟挺有想法啊,以前读过书吧?”猎饶有兴趣地挑了挑眉,“那你觉得现在的年

景好是不好?”

程初华不太走心地思忖一:“要我说算是好吧,至让我这种普通人活得去。”

“你对年景好的标准这低?”猎不赞地摇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了解过那些大商、大官人家的生活,都不用说别的,人家吃饭用的碗筷都是金镶玉嵌的,用来喂狗的剩饭也比咱的年夜饭丰盛。比我肯定没法跟他比,但怎着我的日子要过得有他的一成好,这才叫年景好吧!”

程初华从他看似正常的抱怨里听了一点不对,没有发表意见:“看不来,兄弟你也挺有想法啊。”

“嗨,就是看得多了,有感而发。”猎一吃掉剩的半个青团,拍拍身上的碎屑,“行了,我天还有事,就先聊到这。兄弟你青团做得不错,明我还来你这买。”

程初华回以一笑:“随时欢迎。”

猎摆摆手,把他买的那两支木钗揣进怀里,大步朝前走去,很快便消失在河岸边的垂柳树影中。

第二天,程初华等来的不是想要晋升回头客的猎,而是十几个官府捕快。

为首的年轻红衣捕头把程初华从地上揪起来,将一幅画像怼到他眼前,喝问道:“你!昨天是不是见过这个人?”

程初华还未反应过来,愣愣地点了头:“是、是见过。”

闻言,捕头二话不说把他往后面一扔:“带走!”

之后的好几个月,程初华被关在牢里和老鼠蟑螂作伴。吃的是馊掉的剩饭,喝的是带着怪味的水,只有一扇开得很高的窄窗透进来一些光,让他不至于分不清白天黑夜。

大概是三个月,也是五个月后,他从牢门的缝隙里看见官兵拖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往牢房深处走去。那个人没有挣扎,乱蓬蓬糊在脸上的头发也让他看不清面容。

官兵拖着这个人从程初华牢门前经过时,他的袖子里忽然掉半截木钗。原木色的钗子被血染成暗红,反倒突显那些刻意雕琢的纹路,这些纹路一团团地盘绕在迎春花钗头周围,稚拙爱。

木钗是程初华卖给猎的那支,他记得很清楚,钗子上的纹路是他仿着某天午躺在屋顶晒太阳时看到的天边的一朵云的形状雕上去的,世上仅此一支

,独一无二。猎原本是要买两支相的木钗,跟他磨了许久,确定没有第二支,才勉为其难地选了另外一支相似的。

程初华恍惚一瞬,一刻,牢门被人用力拉开。

“已经查清你与刺客无关,你以去了。”

说话的是之前亲抓捕他的红衣捕头,说完他就匆匆朝牢房深处走去,翻飞的衣角消失在黑暗里。

程初华迷迷糊糊地走了牢房。

那天过后,程初华没有再去过百里桥,而是换了一个地方摆摊,只偶尔走街串巷,或是邻居、客人谈话的时候,才会从他那里听说一些关于某个无名刺客的事。

从他中,程初华知道刺客行刺的是当朝小王爷辰王,陛最宠爱的弟弟;知道刺客最后判了流放,但好像还没到流放地就死了;知道刺客有两个妹妹,在他行刺前是那位小王爷的侍妾,因为身份低微在王府受尽欺凌,他刺杀失败的第二天就一起服药尽了……

因为这件事,陛大发雷霆,重整京都守卫军,将只会奢靡享受的世家子弟剔除去,遴选人才填补空缺。

又一年,京都守军风貌大变,俨然已是陛手中最锋利的长矛。

再后来,敌国兵临城那一年,京都守军全军战死。曾经的红衣捕快穿着染血的将军铠甲,握着旗帜立于城墙之上,至死不倒。

“卫帝重整守卫军事件,史称‘狄良三刺’。狄良是刺客的名字,他一共行刺辰王三次,第三次时被捕,在审讯完三个月后被流放。”唐燃用历史记载为程初华的讲述做总结,语气平平淡淡,眼神却十分复杂,“狄良行刺的原因正史没有记载,野史则是众说纷纭,原本他是要被处死的,但因为辰王亲面求情,所以最后只判了他流放,至于他最后的结局是什,没有人知道。”

说到这里,他不觉地顿了顿,才继续说:“‘狄良三刺’事件对卫朝影响深远,正是因为有这三次行刺,卫帝才会决心重整京都守卫军。也正是因为京都守卫军的存在,卫朝才多延续了两年时间。如果不是守卫军护住当时的京都长达两年,卫朝第一赋,也是华夏第一赋《江河赋》不成功世,我也不看到那些惊才绝艳的文人在国破家亡之际写的惊世之作。”

程初

华淡然道:“这些我也是从后世的记载中看到的。对于后世的人来说,‘狄良三刺’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重要历史事件,对我这个亲身经历的人而言,那就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官府追查刺客的时候,误伤了很多包括我在内的人,我在牢里呆了三五个月吧,那真是我这辈子都不愿回忆的过往。狄良伏法后,我这些被冤枉的人没等到任何道歉和补偿,当然那时候也不兴这个,但不妨碍我耿耿于怀,时至日我依然讨厌这件事所有的相关人员。”

“包括那个红衣捕快?”唐燃的语气忽然变得有些微妙。

程初华想了想,有点犹豫,却还是点了点头。

唐燃勾起嘴角,笑容和他的语气一样微妙。

正当他准备再说点什,手机忽然响了。跟程初华说了声抱歉后戴上耳机接起电话,耳机里传的冷静声音霎时让他脸色剧变。

“唐燃,江海市特部分部关押的一个特殊力者逃跑了,他的力是‘时光溯回’,现在还蛰伏于市区之内。分部内所有人员均已受到重创,由于‘时光溯回’的影响仍在,这一片的时间是混乱的。你暂时不要回来,就在外面追踪犯人,任务第二,最重要的是尽量保证己的安全。”

“云姐和某人呢?”唐燃冷声问道。

“他没事,只是被‘时间溯回’力伤到,身体和记忆都回到了十岁之前,我正在想办法救治。”那个声音依然冷静,“再过半个小时会有人过去与你会合,你己当心。”

说完,对面便挂了电话。

程初华吃完最后一炒饭,一抬头就看见唐燃冷若冰霜的神色:“怎了?”

“没事。”唐燃摇摇头,并不打算告诉他实情,不是为了保密,而是担心给他造成恐慌,“吃吧,我好不容易请一回客,别浪费了。”

程初华还算善于察言观色,看他表情不对也就没再追问。

唐燃低头吃了几个蛋糕,忽然想起一件事,连忙从怀里掏一个金色的小坠子,然后对程初华说:“手给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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